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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诗是抒情的文艺体裁

博雅大学堂:诗学原理 作者:徐有富


第二章 诗的感情

应当说文艺作品都是抒情的,而诗歌特别强调具有饱满的感情。如果把感情比喻成水的话,那么诗就是浸透了水的海绵。

第一节 诗是抒情的文艺体裁

人们喜欢将文学艺术的体裁分为叙事、抒情两大类。前者如小说、报告文学、传记文学、叙事性影视剧等,它们可以利用故事情节打动人;而诗歌则是后者的主要形式,它要以情动人。金人元好问说:“有所记述之谓文,吟咏情性之谓诗,其为言语则一也。”[1]看来他已经注意到了两者之间的差别。

人们早就认识到了诗歌旨在抒情这一本质特征,“抒情”一词在《楚辞·九章·惜诵》中就已出现了。该篇一开头就说:“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西汉庄忌《哀时命》也说:“志憾恨而不逞兮,抒中情而属诗。”[2]西汉刘歆《七略》亦云:“诗以言情。”[3]《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序曰:“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颂其言为之诗,咏其声谓之歌。”陆机《文赋》明确指出:“诗缘情而绮靡。”钟嵘《诗品·总论》还采用形象化的语言对此作了精彩分析:

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霜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娥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

总之,持此观点者代有其人,难以枚举,今人臧克家说得尤为鲜明:“诗歌在文艺领域上独树一帜。旗帜上高标着两个大字:抒情。叙事诗也不能忽视这个特点。”[4]

文艺创作都离不开感情因素,但是诗歌则要求具有饱满的感情。明人焦竑指出:“诗非他,人之心灵之所寄也。苟其感不至,则情不深;情不深则无以惊心而动魄,垂世而行远。”[5]明末清初之金圣叹也说:“诗非异物,只是人人心头舌尖所万不获已,必欲说出之一句话耳。”[6]“胸中无所甚感,而欲闲取景物而雕镌之。岂非诗之蠹哉?”[7]现代诗人艾青对此作了精辟的阐述:

作为诗,感情的要求必须更集中,更强烈;换句话说,对于诗,诉诸于情绪的成分要更重。别的文学作品,虽然也一样需要丰富的感情,但它们还可以借助于事件的发展的逻辑的推理,来获得作者思想说服的目的;而对于诗来说,它却常常是藉助于感情的激发,去使人们欢喜与厌恶某种事物,使人们生活得更聪明,使人们的精神向上发展。[8]

可以说一切好诗都是真挚情感的自然流露。白居易说:“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矣。”[9]陆游说:“盖人之情,悲愤积于中而无言,始发为诗。不然,无诗矣。”[10]他指出了满怀激情对诗歌创作的重要性,特别强调悲愤之情,显然打上了他那个时代的烙印。

感情活动是人们通过感官对于外界事物的反映引起的,所谓感情实际上就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的心理反映,顾随结合诗歌创作谈到过这个问题,指出:“所有抒情诗的核心内容毫无例外地是诗人主观地抒写自己的情感。但人的情感不能无因而生;它有着产生它的客观存在,情感也是客观事物之反映。”[11]这种反映的结果当然会有所差别,也许导致欢乐,也许导致忧愁。如范成大的《双燕》:

底处双飞燕,衔泥上药栏。

莫教惊得去,留取隔帘看。[12]

春天,诗人隔着窗帘见到不知从何处飞来的一对燕子,正衔泥忙着给自己做安乐窝,半路上栖息在自家药圃的栅栏上,他觉得很有生活情趣,为了珍惜这一美景,他不敢有丝毫动静,并且写了这首小诗,表达了自己愉悦之情。让我们再读一首宋祁的《秋塘败荷》:

去时荷出小如钱,归见荷枯意惘然。

秋后渐稀霜后少,白头黄叶两相怜。

诗人离开时,新生的荷叶只有铜钱一般大小,惹人喜爱;回来后见到荷叶已经衰败了,于是惘然若失,随着秋后霜降,连残荷也越加稀少了。诗人从荷叶变化的过程,联想到自己已经度过了少年、中年,而步入了衰老的阶段,于是赋予败荷以人的情感,各自既同情自己,又相互同情对方。

抒情还要抒发真情实感,明人徐渭也指出:“古人之诗本乎情,非设以为之者也。……夫设情以为之者,其趋在于干诗之名,干诗之名,其势必至于袭诗之格而剿其华词,审如是,则诗之实亡矣。”[13]我们注意到论者对于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某些文人诗作给予了批评,而对民歌等抒发真情实感的诗作则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明人袁宏道说:“今之诗文不传矣,其万一传者,或今闾阎妇人孺子所唱《擘破玉》《打草秆》之类,犹是无闻无识,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颦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是可喜也。”[14]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第七章《诗的构思》中还要专门讨论,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二节 诗的感情之内容

人的感情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部分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感情。当然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有时又难以区分。今略述如下:

一 爱情

《孟子·告子》篇记录告子的话说:“食色,性也。”《礼记·礼运》亦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是说对食物与异性的需要是出于人的本能。朱光潜对此作了如下分析:

凡是研究生物学的人都知道生物的原始需要只有两种:一种是保存个体的生命;一种是保存种族的生命。生物的一切活动都是针对着这两个目的。人类原来也是如此。因为要保存个体,所以发出种种活动去求营养;因为要保存种族,所以发出种种活动去求配偶。求营养和求配偶,于是成为生命的两大工作。生命是快乐的或是苦痛的,就全凭生命的工作是完成或是没有完成;所以饮食与性交的活动都能发生很大的快感。所谓“本能”就是完成生命工作的自然倾向;所谓“欲”就是寻求生命工作完成时所得的快感。[15]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红楼梦之精神》进一步指出:“男女之欲,尤强于饮食之欲。何则?前者无尽的,后者有限的也。前者形而上的,后者形而下的也。”因此诗歌抒情的内容将爱情置于首位是理所当然的。朱光潜专门分析过这个问题:

依达尔文说,诗歌的原始功用全在引诱异性。鸟兽的声音都以雄类的为最宏壮和谐,它们的羽毛颜色也以雄类的为最鲜明华丽。诗歌和羽毛都同样地是“性的特征”。在人类也是如此,所以诗歌大部分都是表现性欲的。《国风》中大半是言情之作,已为诗人公认。朱熹说:“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歌咏,各言其情者也。”[16]

明代的何景明谈道:“夫诗,本性情之发者也,其切而易见者,莫如夫妇之间,是以《三百篇》首乎《雎鸠》,六艺首乎风。而汉、魏作者,义关君臣朋友,辞必托诸夫妇,以宣郁而达情焉,其旨远矣。”[17]清代的袁枚也是这么看的,他认为:“诗者由情生者也。有必不可解之情,而后有必不可朽之诗。情所最先,莫如男女。”[18]

男女恋爱是人类普遍的社会现象,某校一位学生在一份调查报告中说:“夜幕低垂时分,女生楼前总有若干男士(周末则更多),或翘首,或徘徊,或显得若无其事,一旦目标出现,即趋步上前,相依而去。”男女约会现象,已经持续了数千年,《诗经·邶风·静女》就是一首描写古代年轻男女约会的诗: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余冠英将其翻译成了白话诗,今也录之如下:

娴静的姑娘撩人爱,

约我城角楼上来。

暗里躲着逗人找,

害我抓耳又挠腮。

娴静的姑娘长得俏,

送我一把红管草。

我爱你红草颜色鲜,

我爱你红草颜色好。

牧场嫩草为我采,

我爱草儿长得怪。

不是你草儿长得怪,

打从美人手里来。[19]

《说文·邑部》:“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故址在今河南汤阴东南邶城镇。城隅为城上的角楼,系公共场所,不打仗时很少有人去,所以是青年男女约会的好地方。这首诗写了约会时两情相悦的欢乐情绪,好在写得有点儿曲折。有道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反过来也一样。第一章写小伙子按照约会的时间和地点赴约,却偏偏没有见到心上人,急得抓耳挠腮,团团转。事实上,姑娘早就来了,故意躲着不见,看看小伙子的表现。这样的开头出人意料,也更有趣味。第二章写姑娘给小伙子一个惊喜,不但早来了,而且还给他一个礼物。礼物虽然是一把新鲜的红管草,但是礼轻人意重。它传达了一个信息,表明爱情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姑娘爱着小伙子。德国人E.弗罗姆(Fromm)专门分析了爱情的馈赠:

他并非为获取而给予;给予本身即是无与伦比的欢乐。但在给予时,他不可避免地会激活他人身上的某种东西,后者反过来又会作用于他;所以,在真正的给予中,给予者不可能不获得某种回报。给予意味着他人也成为给予者,双方均分享着他们所唤起的东西赋予他们的欢乐;给予既为与者,也为受者,造就了新的人生。[20]

第三章写小伙子收到礼物后的感受:只要是女朋友送的,不论什么礼物都特别的美,因为它表明双方的爱情已经升级。“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概括了人们的普遍感受。

明末清初的钱谦益说:“有真好色,真怨诽,而天下始有真诗。”[21]孔子说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22]可见好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诗人不敢大胆地表现它,但是也不见得,试读关汉卿的《〔仙吕〕一半儿·题情》:

碧纱窗外静无人,跪在床前忙要亲。骂了个负心回转身,虽是我话儿嗔,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23]

此曲写坠入情网中的一对男女相互亲昵时的情景。第一句告诉我们时间是白天,因为夜晚窗外通常都是静无人的,只有在白天才会考虑到外面有没有人的问题。第二句告诉我们两人正处于热恋之中,因为如果两人彼此刚刚有好感,则不会出现如此亲密的动作。如果两人已经结婚多时,男子似乎也没有必要跪在床前要求亲热一番。前两句写男子蓄思已久,一旦瞅准机会就有所动作,一个“忙”字将其迫不及待的心情给充分地表现了出来。后三句将女子面对恋人大胆的亲昵动作时半推半就的心理与神态给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所以曲调的名称就叫《一半儿》。

人们常说爱情是诗歌的永恒主题,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曾经要求同学们收集民歌民谣,同学们收集到了不少情歌,其中有一首丹阳民歌是这样唱的:

春上二月露水多,做双绣鞋送情哥。

情哥送我一里半,我送情哥三里多。

这首情歌是女子唱的。春天什么时候会有露水呢?清晨与夜晚。看来诗中的男女经常在一起要待很长时间,以至于那位女子感受到了露水可能会打湿对方的鞋子,使她想到并且真的做了一双绣鞋送给了自己的情人,以表达自己对情人的体贴。后两句将双方分别时难舍难分的情景给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女主角还透露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你对我好,我会在感情上加倍的回报你。

二 亲情

血浓于水,有着血缘关系的亲情通常格外深厚。其中母爱当然处于首位。提到母爱我们自然会记起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据《新唐书·孟郊传》可知,孟郊(751—814)字东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人。《唐摭言》卷十称他“贞元十二年(796)及第”,《唐诗纪事》卷三十五称他“年五十,擢调溧阳尉”。《全唐诗》本《游子吟》题下有“自注迎母溧上作”数字,可见此诗作于诗人担任溧阳尉时。德国人E.弗罗姆说:“母子关系本质上就是不平等的,一方求助,另一方给予。正因为母爱的这种利他性,无我性,人们才公认他为最高类型的爱,最珍贵的情感纽带。”[24]本诗正是对最崇高的母爱的颂歌。《论语·宪问》云:“子曰:爱之能勿劳乎?”E.弗罗姆也指出:“爱是我们对所爱者的生命与成长的主动关切。没有这种关切就没有爱。……爱与操劳不可分离。人只能爱他为之辛劳顾复者,反之,他也只能为他所爱者而辛劳顾复。”[25]诗人的成就在于将母亲对自己的关注与操劳,将母亲担心儿子迟迟归来的心理活动,选择了“临行”这一容易激发惜别之情的关键时刻,通过母亲“密密缝”补衣服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描写,给表现出来了。不仅如此,诗人还将自己的报恩思想比成“寸草心”,而将母爱比成“三春晖”,并且将它们作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有力地反衬出母爱的伟大。诗人对母爱的感受也就是所有人(特别是游子)对母爱的感受,因此引起了广泛而持久的共鸣。宋人刘辰翁说:“有能率意自道出于孤臣怨女所不能者,随事记实足称名家,即名家犹不可得,或一二语而止,如孟东野‘慈母手中线’,‘归书但云安’,极羁旅难言之情。”[26]明人高称该诗“千古之下犹不忘,谈诗之尤不朽者”[27]

孟郊能写出这首千古不朽的诗篇,与他家境贫寒,文战不利,长期饱尝游子生活的艰辛有关。欧阳修曾谈到过孟郊生活的困境:“东野、贾岛皆以诗穷至死,而平生尤自喜为穷苦之句。孟有《移居》诗云:‘借车载家具,家具少于车。’乃是都无一物耳。又《谢人惠炭》云:‘暖得曲身成直身。’人谓非其身备尝之不能道此句也。”[28]孟郊参加科举考试一再失败,不得不长期在外奔波,因此思念家庭,思念母亲的情绪也就特别强烈,试读他的《闻砧》诗:

杜鹃声不切,断猿声不哀。

月下谁家砧,一声肠一绝。

杵声不为客,客闻发自白。

杵声不为衣,欲令游子归。

杜鹃声与断断续续的猿声是最悲哀的,白居易的《琵琶行》就有“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诗人用它们来反衬杵声更加悲哀。因为听到杵声使他想起家中的老母与妻子,又在为自己准备过冬的衣服,盼望自己回家了,则自己思念家乡的情绪不言自明。全篇运用听觉形象也是非常成功的。

当代台湾诗人筱晓的《蹲在水龙头下的妇人——献给母亲》[29]也写得非常感人,今录之如下:

当告别的脚步声响起

弯腰的母亲

你的白发

低低的

在水底静默

你忧郁的眼神

拒绝

送我远去

而那拴不紧的水龙头

水声总是一滴

一滴

滴落我心底

我转身

离去

蹲在水龙头下的妇人

我弯腰的母亲呵

却成为

一路的街景

此诗可圈可点之处颇多。同《游子吟》一样,此诗也选择了告别的场面作为自己抒情的题材,因为此时母子团聚享受天伦之乐与母子分离让儿子外出去求取发展机会的矛盾到达了高潮。

第一节写儿子向母亲告别,但是母亲却低着头面对水池,没有向儿子挥手告别,可见母亲不愿、不忍,甚至反对儿子离去。第二节写拴不紧的水龙头在一滴、一滴、一滴地滴着水,可见母亲的心没有想着干活,而是在想着儿子。其中“一滴、一滴、滴落”用分行排列的方式既写了水滴的样子,又写了水滴的声音,颇有新意。第三节写“我转身离去”,却仍然感到弯腰的母亲成为一路的街景,说明儿子也不忍离去,始终在挂念着母亲。

在男权社会里,母爱是由儿子表达的,父爱则是由父亲表达的。弗洛伊德的理论颇有道理,儿子写诗多歌颂母亲,而父亲写诗多表达爱女之情。如欧阳修的《哭女师》、梅尧臣的《戊子三月十一日殇小女称称三首》,高兰的《哭亡女苏菲》,都是写父女之情的名篇,我们就不细加讨论了。

由于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朝夕相处,相互之间的感情与其他人相比,通常要深一些。写兄弟之情的杰作当首推苏轼的《和子由渑池怀旧》:

人生到处何所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坏壁无由见旧题。

往日崎岖还记否?路长人困蹇驴嘶。

嘉祐元年(1056),苏轼时年20岁,苏辙17岁,兄弟俩在父亲苏洵的带领下赴京赶考,次年双双考取进士。嘉祐六年(1061)又同应能直言计谏科策问,苏轼授大理寺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苏辙授商州军事推官。苏轼由汴京(今河南开封市)赴任,苏辙一直将他送到郑州。两人话别谈到了当年赶考路过渑池时,在雪泥中艰难跋涉的情景,苏辙还特地写了一首诗《怀渑池寄子瞻兄》,开头两句便是:“相携话别郑原上,共道长途怕雪泥。”当苏轼西行来到渑池时,感触颇多,便写了这首诗。前四句虽由原作引起,但是以设问开头,接着以一个新奇的比喻作答。正是这个形象化的议论,将人生经历的偶然、短暂、变化莫测充分地表现了出来,遂形成了“雪泥鸿爪”这样一个千古流传的成语。颈联也是针对原诗而作,苏辙原诗第六句“旧宿僧房壁共题”,自注:“昔与子瞻应举,过宿县中寺舍,题老僧奉贤之壁。”苏轼在诗中告诉他奉贤已经去世,只留下放置他骨灰的小塔,旧日两人的题诗因壁坏而无法寻觅了。可以说往事还历历在目,仅四年多时间,就壁坏人亡,成了过眼云烟。诗人通过对生活细节的描写,进一步加深了对人生短暂的感受。苏轼于尾联下有自注云:“往岁马死于二陵,骑驴至渑池。”“二陵”指南陵和北陵,是渑池县西的两个大山包。此两句重提旧事,一方面是出于和诗的需要,以勾起双方对往事的回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自己的这首诗首尾呼应,在结构与情绪上显得统一与完整。感情是在共同的生活与奋斗中产生并加深的,苏轼兄弟感情深厚,并善于用诗歌表现出来,在中国诗歌史上堪称佳话。

写兄妹之情的名篇,可以王安石的《示长安君》为代表:

少年离别意非轻,老去相逢亦怆情。

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

自怜湖海三年隔,又作尘沙万里行。

欲问归期何日是?寄书应见雁南征。

王安石的大妹妹,名文淑,是尚书比部郎中张奎的妻子,封为长安县君。县君在宋代是授予五品官员的母亲与妻子的一种封号。王安石称赞她“工诗善书,强记博闻,明辨敏达有过人者。循循恭谨,不自高显。晚好佛书,亦信践之,衣不求华,食不厌蔬”[30]。嘉祐五年(1060),王安石奉命出使辽国,这是他出发前写给妹妹的诗。首句回忆少年时代兄妹间的快乐生活,少年时代,兄妹间聚多别少,正因为兄妹间生活快乐,关系融洽,所以偶尔分别,彼此也难舍难分。宋人魏泰说过:“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张奎妻长安县君,荆公之妹也,佳句最为多。”[31]如果与上面所引王安石的话联系起来看,则王氏兄妹少年时代在一起写字AG体育作诗,其乐融融是可想而知的。为了前途,王安石有时也随父兄出外奔走,有诗为证。其《题西太一宫壁二首》之二云:“三十年前此地,父兄持我东西。今日重来白首,欲寻陈迹都迷。”江淹《别赋》云:“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所以少年时代,兄妹不忍离别也是人之常情。次句写岁数大了,各人都有了自己的家庭,别多聚少,匆匆相聚,又匆匆告别,更令人难受。两句诗对兄妹间相聚与分别的生活经历作了概括的描述。颔联写得好。人的一生多多少少都要参加一些宴会,我们可能有这样的体会,有些宴会愈隆重,愈讲究排场,与会者之间的关系倒不一定密切,主办宴会的人也许别有所图;有些宴会,愈随便,愈不拘形式,与会者之间的关系倒非常密切,主办宴会的人纯粹是为了交流感情。正如陈文华所说:“这二句的好处在于能准确地选择家庭生活中的细节,运用恰当传神的词语,创造出一个温暖的家庭氛围的意境,以实证虚,说明自己的手足之情和家庭之乐,以见‘怆情’的真实。”[32]颈联采用对比的手法写相离的时间是多么漫长,相聚的时间是多么短暂。“湖海”泛指东南沿海地区,据清人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可知,嘉祐二年(1057),王安石知常州,嘉祐三年(1058)二月至嘉祐五年(1060)五月,在金陵(今南京)提点江东刑狱。辽国的首都皇都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用“尘沙万里”来形容征程是为了增加悲凉的气氛。尾联写还没有离别就盼望着重逢的日子。《汉书·苏武传》云,汉武帝时,苏武出使匈奴被拘不屈,徙居北海上牧羝。后匈奴与汉和亲,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已死。武属吏常惠夜见汉使,教其诡言帝射上林中,得北来雁,雁足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如惠语以责单于,单于因谢汉使,武得归。于是从此大雁就被赋予了能够传递书信的功能。全诗写了过去、现在与未来,都渗透着浓郁的兄妹之情。

三 友情

除与家人聚居外,人们不可避免地要与社会上的各色人等有着广泛的接触与交往。由于志同道合等原因,在手足之情之外,人与人之间也会产生亲密的友情。试读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黄鹤楼故址在湖北武昌城西长江南岸蛇山的黄鹤矶上,相传始建于三国孙吴时,1956年因修武汉长江大桥而拆迁。《南齐书·州郡志》云:“夏口城据黄鹄矶,世传仙人子安乘黄鹄过此上也。边江峻险,楼橹高危,瞰临沔、汉。”广陵为广陵郡郡治,故城在今扬州市东北。

首句写送别的地点。武昌为九省通衢,是我国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黄鹤楼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俱佳,正是朋友欢聚的好地方。次句写送别的时间,“烟花”二字极其概括而形象地将江南地区,暮春时节的美景给表现了出来。前两句写李白与孟浩然具有欢聚的大好时间与地点,却不得不在这大好的时间与地点送别,遗憾惆怅之情油然而生。

三句中的“孤帆”二字,表明李白一直注视着孟浩然乘坐的船,而对其他的船则视而不见。“孤帆远影碧空尽”表明李白一直注视着孟浩然乘坐的船,直到船消失在水天相接的尽头,从而用形象化的语言,表现出了李白对孟浩然的依依惜别的深情。四句用长江之永恒来反衬交游时间之短暂与人事变化之难以把握。刘永济指出:

此诗写别情在三四句。故人之舟既远,则帆影亦在碧空中消失,此时送别之人所见者“长江天际流”而已。行者已远而送者犹伫立,正以见其依恋之切,非交深之友,不能有此深情也。善写情者不贵质言,但将别时景象有感于心者写出,即可使颂其诗者,发生同感也。[33]

此诗构思非常巧妙,作者以时间地点为序,由近及远,一气呵成,宛如大江东去,奔流而下。此诗利用黄鹤楼之高与长江之远,将送别的视野展现得十分开阔。写景如画也是本诗一大特点。

李白与孟浩然感情深厚,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李白还写过一首《赠孟浩然》诗:“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王士源作于天宝四载(745)的《孟浩然集序》称其“文不为仕,伫兴而作,故或迟。行不为饰,动以求真,故似诞。游不为利,期以放性,故常贫。名不系于选部,聚不盈于石,虽屡空不给而自若也”[34]。这几句话相当准确地概括了孟浩然为人与写诗的特点。用这几句话形容李白的作风也是比较恰当的。看来李白与孟浩然的心是相通的。李白共写过五首赠或寄孟浩然的诗,而写给杜甫的诗只有两首,可见他与孟浩然的友谊是多么深厚。

孟浩然也非常重视友谊,下面我们就以他的《过故人庄》为例: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首联写吃的是农家饭。黍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子实淡黄色,去皮后叫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可以酿酒、做糕等。杀鸡做黍米饭在农村是用来招待客人的。《论语·微子》篇谈到子路向荷丈人了解情况,荷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孟浩然招待客人,也是“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35]。吃着这样的农家饭,显得自然而亲切。颔联写见的是山村景。郭指住宅区的外围。寥寥十字就写出了故人庄优美的环境,四周远有青山,近有绿树。颈联写说的是家常话。轩是堂之前沿,外周以栏,长廊之有窗者也。场圃是收谷物、种蔬菜的地方。《诗经·豳风·七月》“九月筑场圃”,《传》曰:“春夏为圃,秋冬为场。”《笺》曰:“场、圃同地。自物生之时耕治之以种菜茹;至物尽成熟,筑坚以为场。”第五句进一步描写了庄园的近景。陶渊明《归园田居五首》之二云:“时复墟里人,披草共来往。想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第六句用其意,描写宾主之间有着共同语言和情感,这种语言同一般的庄园主没有什么差别。尾联写对下次聚会的期待,也就是写对这次聚会的肯定。饭菜之可口,景色之宜人,交谈之投机,关系之融洽,心情之愉快等等都跃然纸上了。我们应当特别注意,恰恰是这两句诗,将宾主的审美情趣、文化修养与一般的庄园主区分开来了。因为自从陶渊明写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后,菊花就成了隐逸高士的象征。一般的庄园主可能只关心桑麻的生长情况,不大会种菊,也不会为欣赏菊花而专门设宴或赴宴。

孟浩然的田园诗写得特别好,是因为他与一些归园田居的诗人写的诗有很大的不同。朱自清分析道:“诗人的‘归田’,大概是说说罢了,心里总还想着作官的。所谓‘身在江湖,心存魏阙’,正可描写这种人,这种诗。这也可以说是儒家思想作底子,道家思想作幌子。”[36]所以归田诗人写的田园诗,往往用田园生活作题材,来表达自己对政治生活的感受,可以说他们写的田园诗往往不是纯粹的田园诗。孟浩然“素业唯田园”[37],他原来就是一个庄园主,虽然也参加过科举考试,也想当官,失败后也发过牢骚,但是总的来说他还是热爱田园生活,对于未迈入仕途,也不是特别在意,而且他本质上就不是“归田”诗人,所以能写出一些纯粹意义上的田园诗。写家常事、家常景、家常饭、家常话,以及通常情况下的环境之美与人情之美是本诗所具有的独特价值。此诗对仗工稳,但是又像古诗那么朴素自然,使人浑然不觉,可以说本诗的内容与语言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四 民情

弗罗姆说:“人同情弱者,由此而萌生对人类兄弟的爱;人爱自己,由此也挚爱孤独无援者,羸弱无力者和陷入困境者。同情蕴涵对他人的理解,以他人自居。”[38]同情人民大众属于道德的范畴,是一种高级的社会性情感。

在中国诗歌史上,许多诗人写出了一些反映民众疾苦的诗,如宋人张俞的《蚕妇》:

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张俞,《宋史·隐逸传》作张愈。其传记略云:张俞,四川郫(今郫县)人,俊伟有大志,游学四方,屡试不第。宝元初(1038),上书言边事,其论甚壮,用使者荐,除试秘书省校书郎,愿以授父显忠而隐于家。文彦博治蜀,为置青城山白云溪杜光庭故居以处之,六诏不应。此诗首二句连同题目,写了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人物的神态,使读者觉得为作者亲眼所见,而且事情就发生在昨天,因此倍感真实而亲切。蚕妇为什么要“泪满巾”呢?这两句诗也造成了悬念,引起了人们的阅读兴趣,也引出了下文,显得很自然。如果前两句是肖像描写的话,后两句则是心理描写。在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然天下事往往并非如此。作者利用因果关系的不合理,道出了蚕妇内心的不平,故有震撼人心的作用。此诗采用口语的形式,通俗易懂,千百年来流传不衰。

张俞能写出这首反映民生疾苦的诗也有一定的思想基础。他的生活一度非常贫困,他本人解释自己没去当官有三个原因:“死者终丧,匮财不克葬,为州里所耻,一也;存者耄衰,日乏脆暖,而丐取不给,二也;无田可耕,无室可扫,僦屋而居,日有暴露之虞,三也。”[39]因此他主张当官的应当同情老百姓,还写过一篇《恤民亭记》,有云:“《传》曰恤民为德,又曰勤恤其民。吾职司其位,在恤其不足。”[40]

当官者同情老百姓的,也不乏其人,清人郑板桥就是一个例子,试读他的《潍县暑中画竹呈年伯括》: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41]

这是一首题画诗,“年伯”原指与父同年登科的长辈,明以后泛称父辈。“中丞”,官名。清代都察院中的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以及巡抚称中丞。首句写诗人夜晚睡不着觉。为什么?诗中写失眠通常由于思念配偶。郑板桥所写《怀扬州故居》也说明了这一点:“楼上佳人架上书,烛光微冷月来初。偷开绣帐看云鬓,擘断牙签拂蠹鱼。”次句却出人预料将竹声与民间疾苦声联系在一起,产生这种错觉显然是作者对民间疾苦长期思虑存想的结果。作者对民众的关心也就不言而喻了。三句写官小,不少小官非但不关心民间疾苦,而且还在老百姓的头上作威作福,应当说这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第四句又出人预料地说即使官小,也要将老百姓的方方面面、大大小小的事情挂在心头。此诗好在旗帜鲜明,虽只有四句诗却写得曲曲折折。

卞孝萱联系当时丰富的社会背景材料分析道:

这也是郑向上级汇报的四句诗。他言行一致,确实“关情”民间疾苦。他在潍县做县令时,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救灾、抗灾措施,如《清史列传》云:“郑板桥官潍县时,岁歉,人相食。燮大兴修筑。招远近饥民赴公就食。籍邑中大户,令开厂煮粥轮饲之。有积粟,责其平粜,活者无算。时有循吏之目。”《重修兴化县志》云:郑板桥“调潍县,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具领券借给,活万余人。上宪嘉其能。秋又歉,捐廉代输。去之日,悉取券焚之。潍人戴德,为立祠。”叶衍兰等《清代学者像传》云:郑板桥“去官日,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42]

尤为可贵的是郑板桥不仅自己关心民间疾苦,还希望其他官员也关心民间疾苦,而且还希望自己的家里人,自己的儿子也这样做。例如他在《潍县寄舍弟墨第三书》中说:“有五言绝句四首,小儿顺口好读,令吾儿且读且唱,月下坐门槛上,唱于二太太,两母亲,叔叔、婶娘听,便好骗果子吃也。‘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耘苗日正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虼蚤出。’”[43]

五 山水情

人不可避免地生活在一定的空间中,人除了与人交往外,接触更多的当然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人们对自然界产生深厚的感情也是非常自然的事。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之美与太湖有关,杭州之美与西湖有关。下面我们就举一首描写西湖的诗为例。试读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春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白居易于长庆二年(822)十月至四年(824)五月在杭州任刺史,吴文治著《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与傅璇琮主编之《唐五代文学编年史》都将此诗系于长庆三年(823)春天是有道理的,因为此年白氏经常出游,而到了长庆四年春天,白居易忙着修钱塘湖堤,并于三月十日写了一篇《钱塘湖石记》谈了这件事。

此诗前半描写钱塘湖。首句点明地点。孤山是西湖中的一座小岛,在今北里湖与西湖之间。岛上有寺,白居易常与寺僧来往。作者在《西湖晚归回望孤山寺》一诗中描写了孤山寺的美景:“烟波淡荡摇空碧,楼殿参差倚夕阳。到岸请君回首望,蓬莱宫在海中央。”贾亭即贾公亭,据宋人王谠说:“贞元中,贾全为杭州(刺史),于西湖造亭,为‘贾公亭’,未五六十年废。”[44]次句写诗人站在西湖东北岸边所见到的平静浩淼的水面与水天相接的云彩,因为是早春,所以风平浪静。

如果首联写的是远景的话,颔联则写的是近景。早到的黄鹂正在向阳的枝头争着唱歌,新来的燕子正在湖边啄泥忙着做窝。诗人强调了一个“早”字,一个“新”字,表现了自己在度过了漫长的严冬之后,乍见初春景象时的喜悦心情。

此诗后半写春行。颈联进一步写诗人在游春的路上见到的早春景象,写得既准确而又有新意,使我们看到了早春的景色,又看到了暮春的景象。现在的花星星点点的开着,不久就会繁花似锦;现在“浅草才能没马蹄”,不久就会“草绿裙腰”。

尾联写诗人沿着湖边,又绕到了白沙堤上。而白沙堤在今北里湖与西湖之间,上面长满了柳树,是景色最美的地方。诗人未作具体描绘,但是早春,在两湖之间的绿荫中穿行是多么惬意也就可想而知了。

自然界的美是丰富多彩的,可以满足人类多方面的审美需求。如果上面这首诗表现优美的自然环境的话,那么潘阆的《酒泉子》则表现了自然界的壮美:

长忆观潮,满郭人争江上望。来疑海水尽成空,万面鼓声中。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别来几向梦中看,梦觉尚心寒。

《宋史·王继恩传》云:“有潘阆者,能诗咏,卖药京师,继恩荐之。召见,赐进士第。寻察其狂妄,追还诏书。”李焘也谈到过此事:“太宗即位也,继恩有力焉。太宗以为忠,自是宠遇莫比。……潘阆得官,亦继恩所荐也。阆者,倾险士,尝说继恩乘间劝太宗立储贰,为它日计,且言‘南衙自谓当立,立之,将不德我;即宜所立,宜立诸王之下不当立者’。南衙,谓上(指真宗)也,继恩入其说,颇惑太宗。太宗讫立上,阆寻坐狂妄黜。”[45]清初康熙皇帝御定《历代诗余》对其生平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潘阆,字逍遥,大名(今河北大名县)人,尝居洛阳卖药。太宗朝有荐其能诗者,朝见崇政殿,赐进士及第,授四门国子博士(国立大学的教官)。后坐事遁入中条山中,题诗钟楼,寺僧疑而迹之,复逸去。寻出自首,谪信州。真宗朝为滁州(今安徽滁县)参军。有《逍遥词》一卷。”[46]此词在当时颇有影响,宋人江少虞云:

昔王维爱孟浩然吟哦风度,则绘为图以玩;李洞慕贾岛诗名,则铸相以师之;近世又有好事者,以潘阆遨游浙江咏潮著名,则亦以轻绡写其形容,谓之《潘阆咏潮图》。阆酷嗜吟咏,自号逍遥子。[47]

此外,《历代诗余》卷一百一十四引《古今词话》复云:“潘逍遥狂逸不羁,往往有出尘之语,自制《忆余杭》词三首,一时盛传,东坡爱之,书于玉堂屏风。石曼卿使画工绘之作图。”当指另外三首词。

由于钱塘江呈喇叭状,农历八月中秋节前后,海水受到月球的影响涌向钱塘江受阻,所以海潮汹涌澎湃,显得特别壮观。明人张岱曾描写过海潮到来时的壮观场面:

立塘上,见潮头一线,从海宁而来,直奔塘上。稍近则隐隐露白,如驱千百群小鹅,擘翼惊飞。渐近,喷沫,冰花蹴起,如百万雪狮蔽江而下,怒雷鞭之,万首簇簇,无敢后先。再近,则飓风逼之,势欲拍岸而上。看者辟易,走避塘下。潮到塘,尽力一礴,水击射,溅起数丈,著面皆湿。[48]

正因为如此壮观,附近地区的人素有观潮的习惯,宋人吴自牧说:“临安风俗,四时奢侈,赏玩殆无虚日。西有湖光可爱,东有江潮堪观,皆绝景也。每岁八月内,潮怒胜于常时。都人自十一日起,便有观者。至十六、十八日倾城而出,车马纷纷。十八日最为繁盛,二十日则稍稀矣。”[49]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潘阆是怎样在词中描写观潮的。

首句写钱塘江海潮的壮丽景象给诗人留下了及其深刻的印象,经常引起诗人的回忆。次句用满城人争着去观海潮来反衬海潮的壮观。第三句用夸张的手法写海潮水势之大。第四句用比喻的方法写海潮声势之大。

如果上阕泛写海潮之壮观,下阕的前两句则采用特写的方法,通过弄潮儿在波尖浪峰上的精湛表演来写海潮的惊心动魄。弄潮儿出现甚早,唐代诗人李益《江南曲》中就有“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的话。宋人周密云:“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纹身,手持十幅大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没于鲸波万仞中,腾身百变,而旗尾略不沾湿,以此夸能。”[50]第七句进一步写钱塘江海潮的壮丽景象给诗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经常出现于梦中。第八句反衬海潮及弄潮儿表演的惊心动魄。

此词在写作上的最大特点是用了衬托的手法:用“满郭人争江上望”衬托海潮之壮观;用海潮之壮观来衬托弄潮儿之艺高胆大;用“长忆”与“别来几向梦中看”来衬托海潮给诗人留下的印象之深;用“梦觉尚心寒”来衬托海潮及弄潮儿的表演之惊心动魄。

六 故乡情

故乡是诗人出生与成长的地方,对故乡的感情往往与对父母、亲戚、朋友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因此显得特别深厚。例如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时年十七)》: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旧唐书·王维传》云:“王维字摩诘,太原祁人。父处廉,终汾州司马。徙家于蒲,遂为河东人。维开元九年进士擢第。事母崔氏以孝闻。与弟缙俱有俊才,博学多艺亦齐名,闺门友悌,多士推之。历右拾遗、监察御史、左补阙、库部郎中。居母丧,柴毁骨立,殆不胜丧。服阕,拜吏部郎中。天宝末,为给事中。禄山陷两都,玄宗出幸,维扈从不及,为贼所得。……贼平,陷贼官三等定罪。维以凝碧诗闻于行在,肃宗嘉之,会缙请削己刑部侍郎以赎兄罪,特宥之,责授太子中允。乾元中,迁太子中庶子、中书舍人,复拜给事中,转尚书右丞。维以诗名盛于开元、天宝间,昆仲宦游两都,凡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宁王、薛王待之如师友。”

在《易经》中,九这个数字代表阳,故九月九日为重阳节,有登高的习惯。当然关键还在于这一天秋高气爽,不冷不热,适合出游。山东指华山之东,王维家在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地处华山之东;当时王维在长安,地处华山之西。王维兄弟共四人。

王维写过一首《过秦皇墓》,原注写作时间为“时年十五”,可见他十五岁就到长安、洛阳去谋求发展了。首句一个“独”字,两个“异”字,强调了自己离开故乡后孤独的处境与感受。次句写自己对亲人的思念,“每逢”二字表明这种思念之情因为节日而一再出现,愈加强烈。因为这两句诗表达了异乡人的共同处境与感受,所以千古流传不衰。

《太平御览》卷三十二引西晋人周处《风土记》,在谈到九月九日时说:“俗于此日,以茱萸气烈,成熟,尚此日,折茱萸房以插头,言避恶气而御初寒。”第三句写自己想念亲人,想象亲人们一起登高的快乐。第四句写亲人们登高时也在想念自己。这两句诗妙在将自己独自对家人的思念变成了自己与亲人间的相互思念,则使自己对故乡的思念之情更深入了一层。

王维还有《杂诗三首》,前后两首都是写他人思远之作,其中第二首显然注入了自己思念故乡的情感,今也录之如下: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首句写故乡来人勾起了自己对故乡的怀念。次句写自己想了解故乡情况的迫切心情,同时也为自然而然地引出三四两句做了准备。需要向同乡打听的问题很多,比如双方父母身体是否健康,亲戚朋友们的近况如何,家乡人的生活状况怎样,故乡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什么奇闻趣事等等。但是这些惯常要问的问题诗人一概不问,却迫不及待地首先问了一句窗前的梅花开了没有,真是出人意料。而恰恰是这样一个问题,反映了诗人超凡脱俗的品格与高雅的情趣。一般人为生活与世俗观念所累,是不容易做到这一点的。王维出生于官宦人家,不愁吃穿,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能诗善画,精通音乐,擅长书法,所以对于他来说,首先关注窗前的梅花,实在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另外,我们在前面也说过,诗的形象具有概括性,诗人只通过窗前梅花,就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生活的怀念之情。此诗还有一个突出优点是写对话,但是只写问,未写答。这样写一方面显得非常简练,另一方面也为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读者既可以想象客人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也可以想象他们其他的谈话内容。

对于一个异乡人来说,其眷念故乡的情绪是内心固有的,事物、人物、景物都可能成为触发人们故乡情结的媒介,王禹翶的《村行》就是后者的例子:

马穿山径菊初黄,信马悠悠野兴长。

万壑有声含晚籁,数峰无语立斜阳。

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

何事吟余忽惆怅?村桥原树似吾乡。

《宋史·王禹翶传》略云:王禹翶济州钜野人,世为农家。九岁能文,太平兴国八年(983)擢进士,累迁左司谏知制诰,未几判大理寺。庐州妖尼道安诬讼徐铉,道安当反坐,有诏勿治,禹翶抗疏雪铉,请论道安罪,坐贬商州团练副使。此后几上几下,终于蕲州知州任上,年四十八。“翶词学敏赡,遇事敢言,喜臧否人物,以直躬行道为己任……为文著书多涉规讽,以是颇为流俗所不容,故屡见摈斥。”

此诗是作者于淳化二年(991)被贬到商州时写的,作者被贬商州共写了75首诗,都收在《小畜集》八、九两卷中,而且在第八卷第一首诗的诗题下注明“已下谪商於作”,又在第九卷《别商山》诗题下注明“已下量移解梁作”,所以很明确。

首联写了时间、地点、秋游的交通工具,以及诗人的闲情逸致。作者在《听泉》一诗中说:“平生诗句多山水,谪官谁知是胜游。”[51]首联就说明了这一点。一个人敢于同皇帝对着干,遭贬后还有如此闲情逸致,足实令人佩服。

颔联对村行所见作了全景似的描绘,第三句泛写所闻,至于是风声、流水声、鸟叫声、虫鸣声、家畜、家禽声,就得由读者自己去想象了。第四句实写所见,历来为人们所赞赏。如钱锺书说:

按逻辑说来,“反”包含先有“正”,否定命题总预先假设着肯定命题。诗人常常运用这个道理。山峰本来是不能语而“无语”的,王禹说它们“无语”或如龚自珍“己亥杂诗”说:“送我摇鞭竟东去,此山不语看中原”,并不违反事实;但是同时也仿佛表示它们原先能语、有语、欲语而此刻忽然“无语”。[52]

日人吉川幸次郎说:“这里的叙景虽然看似平凡,却含有前人所未言或未能言的成份。如‘数峰无语立斜阳’的‘立’字,把自然拟人化,早已显出了以后宋诗的又一个特色。”[53]这第四句的最大好处是两处运用了拟人手法,赋予山以人的能力,从而将山峰写活了,使它们的形象格外生动。

颈联就近突出地写了诗人所见到的两种植物的色彩,都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其中“白雪香”还用了通感的方法,恰到好处地形容了荞麦花的颜色与香味。菊花之黄,棠梨树之红,荞麦花之白,原上树之绿,诗人确实为我们展现了秋天美丽而丰富的色彩。

尾联以设问引起人们的注意,写诗人触景生情产生了思念故乡的情绪。此诗用六句描写了村行所见到的美景,只用两句写思念故乡的情绪,在结构上很有特色。思乡的情绪是表面上不经意提到的,实际上弥漫了村野、山峰与丘原,让人感到无处不在。为了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诗人综合运用了拟人、比喻、设问、通感、对偶等各种修辞手法,也颇见功力。

七 爱国情

诗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与自己的祖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避免地要关心着自己的祖国的命运和前途,热爱自己的祖国。爱国情是一种崇高的社会情感。这种情感在祖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表现得尤为强烈。如陆游在临终前写的《示儿》诗: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陆游(1125—1211),《宋史》有传,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祖父陆佃是王安石的学生,当过尚书右丞,父陆宰当过京西路转运副使。他从小就受到过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他回忆道:“绍兴初,某甫成童,亲见当时士大夫相与言及国事,或裂眦嚼齿,或流涕痛哭,人人自期以杀身翊戴王室,虽丑裔方张,视之蔑如也。”[54]这段话写于嘉定二年七月,陆游已经85岁了,可谓终生不忘。据《宋史·陆游传》可知,绍兴二十三年(1153),陆游29岁,到临安(今杭州)应考,省试第一,“秦桧孙埙适居其次,桧怒,至罪主司。明年试礼部,主事复置游前列,桧显黜之。由是为所嫉。桧死,始赴福州宁德簿”。孝宗即位,赐进士出身,因“鼓唱是非,力主张浚用兵免归。久之,通判夔州。王炎宣抚川陕,辟为干办公事”。在南郑(今陕西南郑县)前线度过了八个多月的军旅生活,并刺死了一头老虎。此后便一直在四川、福建、江西、浙江等地担任一些地方官吏,或在家闲居,除形诸歌咏外,于恢复大业,难以有所作为。直到嘉泰二年(1202),陆游已经78岁,接受主战的权臣韩侂胄的推荐,入都参与修撰实录,并支持韩侂胄北伐。由于韩侂胄的轻率,这次北伐很快又失败了。所以陆游是抱憾而终的。据钱大昕考证,陆游于嘉定三年(1210)去世,终年86岁。[55]

抒发爱国情绪是陆游诗歌中的主旋律,钱锺书分析了陆游爱国诗有两个特点:一是“他不但写爱国、忧国的情绪,并且声明救国、卫国的胆量和决心”,事实上他也真的投身到了前线参与了军事行动。二是“爱国情绪饱和在陆游的整个生命里,洋溢在他的全部作品里;他看到一幅画马,碰见几朵鲜花,听了一声雁唳,喝几杯酒,写几行草书,都会惹起报国仇、雪国耻的心事,血液沸腾起来,而且这股热潮冲出了他的白天清醒生活的边界,还泛滥到他的梦境里去。这也是在旁人的诗集里找不到的”[56]。除钱氏所据的几个例子可以参见外,我们再举两个例子,比如一缕饭香,也使他想起当年在南郑的生活情景:“飞霜掠面寒压指,一寸赤心惟报国。”[57]再如躺在床上听到风雨声,他也以为是马蹄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58]

此诗前两句写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是未能见到祖国的统一。钱锺书分析道:“参看《剑南诗稿》卷九《感兴》第一首:‘常恐先狗马,不及清中原’;卷三十七《太息》:‘砥柱河流仙掌日,死前恨不见中原’;卷三十六《北望》:‘宁知墓木拱,不见塞尘清’;卷三十八《夜闻落叶》:‘死至人所同,此理何待评?但有一可恨,不见复两京。’这首悲壮的绝句,最后一次把将断的气息又来说未完的心事和无穷的希望。”[59]朱自清也做过精辟的分析:“《示儿》诗是临终之作,不说到别的,只说‘北定中原’,正是他的专一处。这种诗只是对儿子说话,不是甚么遗疏遗表的,用不着装腔作势,他尽可以说些别的体己的话;可是他只说这个,他正以为这是最体己的话。诗里说‘元知万事空’,万事都搁得下;‘但悲不见九州同’,只这一件搁不下。”[60]可见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诗人心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后两句写生前未完成的心愿,希望死后儿孙们能够完成。诗中表现了作者具有必将统一祖国的信念。朱自清继续分析道:“他虽说‘死去’,虽然‘不见’九州同,可是相信‘王师’终有‘北定中原日’,所以叮嘱他儿子‘家祭无忘告乃翁’!教儿子‘无忘’,正见自己的念念不忘。这是他的爱国热诚的理想化,这理想便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国家至上’的信念的雏形,在这种情形下,放翁和朱屋大佐可以说是‘同样’的。过去的诗人里,也许只有他才配称爱国诗人。”[61]

由于此诗凝聚了诗人毕生的心愿,而这个心愿又是崇高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所以读来十分感人。明胡应麟称:陆放翁一绝,“忠愤之气,落落二十八字间。林景熙收宋二帝遗骨,树以冬青,为诗记之,复有歌《题放翁卷后》云:‘青山一发愁蒙蒙,干戈况满天南东。来孙却见九州同,家祭如何告乃翁?’每读此,未尝不为滴泪也”[62]。梁启超《读陆放翁集》也说:“辜负胸中十万兵,百无聊赖以诗鸣。谁怜爱国千行泪,说到胡尘意不平!”[63]梁氏也是从爱国的现代意义上对陆游的爱国情作了充分的肯定。

在新诗中,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称赞闻一多“是个爱国诗人,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爱国诗人”[64]。后来他又说:“我们愿意特别举出闻一多先生;抗战以前,他差不多是唯一有意大声歌咏爱国的诗人。”[65]下面我们就以《一句话》为例:

有一句话说出就是祸,

有一句话能点得着火。

别看五千年没有说破,

你猜得透火山的缄默?

说不定是突然着了魔,

突然青天里一个霹雳

爆一声

“咱们的中国!”

这话教我今天怎么说?

你不信铁树开花也可,

那么有一句话你听着:

等火山忍不住了缄默,

不要发抖伸舌头顿脚,

等到青天里一个霹雳

爆一声

“咱们的中国!”

闻一多1899年出生于湖北浠水县。1912年冬考取清华学校,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2年2月与高孝贞结婚,5月毕业于清华学校,7月16日在上海乘海轮赴美留学,8月1日到达美国西雅图,美国海关和移民局的官员对中国学子的检查似乎特别挑剔。9月入芝加哥美术学院学习。次年暑假转入科罗拉多大学艺术系。去当地一位留学生开的理发店理发,却没人为他服务,他告到法院,虽然胜诉,对方却向他表示可以登门服务,但不要再上他们的理发店,因为他为黄种人理发,许多白人就不上门了。此事也刺激了闻一多。1924年6月毕业于科罗拉多大学,按照清华学校规定,该校留美学生可以在美国公费学习五年,但是一多在美国只待了三年,就于1925年5月4日匆匆踏上了归途。6月1日,闻一多乘坐的海轮终于驶进了吴淞口。他见到祖国的房舍、炊烟、树木,终于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脱下西装连同领带一齐扔到了江中。但是当时中国的现实令他感到失望,为了改变现状,他写了一批惊心动魄的爱国诗,如《醒呀!》、《七子之歌》、《我是中国人》、《爱国的心》、《洗衣曲》、《长城下之哀歌》等。其中《醒呀!》1925年6月27日发表于北京《现代评论》第2卷第29期,诗后有闻一多跋云:“这些是历年旅外因受尽帝国主义的闲气而喊出的不平的呼声。”1928年1月上海新月书店出版的闻一多诗集《死水》收有《一句话》,该诗的写作时间当然会更早一些。

该诗由两个排比段组成。每段有八句诗,其中用七句诗造成悬念,用一句诗消除悬念。下面我们看看第一段的悬念是怎样造成的,这句话会给个人带来灾难,也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已经憋了五千年了。它没有说出来像喷发前的火山,它如果说出来既像着了魔,又像青天里的霹雳那么令人震惊。那么究竟是一句什么话呢?读者都很想知道,但是直到第七句还没有说破。这就为“咱们的中国”这句话的出现,蓄足了势,憋足了劲。第二段也采用了类似的构思方法,用难得开花、总得开花的铁树,来说明“咱们的中国”这句话是一定要说破的。用人们发抖、伸舌头、顿脚等一连串的反映来表现这句话的巨大威力。

这句话是要我们中国人从沉睡中觉醒,要中国以一个繁荣强盛的伟大的国家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上世纪二十年代,闻一多发表这批爱国诗的时候曾促进了人们的觉悟。如1925年7月1日《现代评论》第2卷第30期发表了闻一多的《七子之歌》,《清华周刊》第30卷第11、12期合刊予以转载,并附识语云:“读《出师表》不感动者,不忠;读《陈情表》不下泪者,不孝;古人言之屡矣。余读《七子之歌》,信口悲鸣一阕复一阕,不知清泪之盈眶,读《出师》、《陈情》时,固未有如是之感动也。今录出之聊使读者一沥同情之泪,毋使七子之哀呼而已。”上世纪四十年代,朱自清评价这首诗说:

现在,真的,铁树开了花,“火山忍不住了缄默”,那“五千年没有说破”的“一句话”,那“青天里一个霹雳”似的一声,果然“爆”出来了。火已经点着了:说是“祸”也可,但是“祸兮福所倚”,六年半的艰苦抗战奠定了最后胜利的基础。最后的胜利必然是我们的。这首诗写在十七八年前头,却像预言一般,现在开始应验了。我们现在重读这首诗,更能感觉到它的意义和力量。它还是我们的预言:“咱们的中国!”这一句话正是我们人人心里的一句话,现实的,也是理想的。[66]

进入21世纪以后,我们今天再读这首诗,仍然觉得“咱们的中国”是“现实的,也是理想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中国人的共同的努力,现实的成分加大了,但是我们仍然需要为实现诗人的理想而继续努力奋斗。

第三节 诗的感情的表现形态

诗所表达的感情是丰富多彩的。汉代的董仲舒说过:“情者,人之欲也。”[67]依据诗人的生理需求,特别是心理需求满足的程度而呈现着各种差异,如欢乐、痛苦、悔恨、愤怒、豪迈等,今择要分别述之。

一 欢乐

如果你的愿望得到了实现,就自然会感到快乐。比如你在爱情方面得到了满足,有一个美满的婚姻,你当然会感到幸福。试读刘言史的《乐府杂词三首》之三:

不耐檐前红槿枝,薄妆春睡觉仍迟。

梦中无限风流事,夫婿多情亦未知。[68]

皮日休云:“与李贺同时有刘枣强焉。先生姓刘氏,名言史,不详其乡里。所有歌诗千首,其美丽恢赡,自贺外,世莫得比。……诏授枣强令,先生辞疾不就,世重之曰刘枣强。”“坟去襄阳郭五里,曰柳子关。”[69]孟郊也在诗中谈到了他的诗歌的巨大影响:“精异刘言史,诗肠倾珠河。取次抛掷之,飞过东溟波。可惜大国谣,飘为四夷歌。”[70]

“不耐”,俗语词,相当于“不剌”、“无赖”,有可喜、可爱的意思。“红槿”,落叶乔木,叶卵形,往往三裂,有三大脉。夏秋开花,花冠紫红。作者取景堪称摄影高手,檐前有红槿枝,红槿枝下有绿窗,绿窗内有洞房,洞房中有位年轻的女子在睡觉,那位年轻的女子穿着很薄的衣服,曲线美尽现,她的丈夫正在含情脉脉地欣赏着她,说不定还做着一些小动作,从而充分的展现了生活中的美。

这首小诗还好在写了小两口甜蜜的爱情是相互的。第三句写那位女子在梦中回味她与夫婿之间的“无限风流事”,没有具体写她的表情,其表情非常快乐可想而知。第四句写夫婿多情。三四两句写了双方互怜互爱,妙就妙在他们的互怜互爱是无声的,真个是此时无声胜有声。“无限风流事”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夫婿又如何“多情”,都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的空间。

下面我们再读一首五代时诗人刘建勋的《春词》:

日高闲步下堂阶,细草春莎没绣鞋。

折得玫瑰花一朵,凭君簪向凤凰钗。[71]

《全唐诗》小传云:“李建勋,字致尧,陇西人,少好学,能属文,尤工诗。南唐主李镇金陵,用为副使,预禅代之策,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癉元年放还私第,嗣主瞡召拜司空,寻以司徒致仕,赐号锺山公,集二十卷。”

此诗前两句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人物的活动。莎草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叶条型,有光泽。玫瑰暮春开放,青年男女多用来表示爱情。事情发生于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有一对青年夫妇正来到堂前的草坪上散步。妙就妙在后两句写妻子摘了一朵玫瑰自己不戴,偏偏让夫君替她戴。显然她是这场活剧的导演,其成功之处在于变主动为被动,将女子通常的爱美之举,变成了爱情的互动与交流,从而展现了一个美丽、多情、聪明、活泼的少妇形象。夫妻两人生活十分美满也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我们将这两首诗加以比较,就会发现,上首诗的人物是在室内,这首诗的人物是在户外;上首诗的春色用檐前的红槿枝来点缀,这首诗的春色是用普照的阳光与遍地的花草来表现;上首诗写静,妻子春睡未醒,丈夫含情脉脉地看着她,这首诗写动,妻子折花,丈夫替她簪花。但是,它们都同样地表现了夫妻间的美满生活。

在古代,人生有两大乐事,所谓洞房花烛夜与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是爱情的需求得到了满足,金榜题名时是人生的价值得到社会的肯定,从此成为上层社会的一分子。那些参加科举考试屡遭失败,终于获得成功者会特别高兴。试读孟郊的《登科后》:

昔日龌龊不足嗟,今朝旷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见长安花。

关于孟郊的生平,我们在谈到他的歌颂母爱的杰出诗篇《游子吟》时,已经作了介绍。他于贞元十二年(796)二月考取进士,时年46岁。此前,他参加科举考试都失败了,并且用诗歌抒发了自己的痛苦心情,正好与此诗形成鲜明的对比。如其《再下第》云:“一夕九起嗟,梦短不到家。两度长安陌,空将泪见花。”有时甚至感到走投无路,如其《赠崔纯亮》云:“食荠肠亦苦,强歌声无欢。出门即有碍,谁谓天地宽!”在这样的情况下,孟郊终于考取了,异常兴奋也就不难理解了。

下面我们再简单地介绍一下唐代科举考试的情况。唐代科举考试分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有几十种,主要是明经、进士两科。常科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二月,故称“春闱”,中书、门下复试,朝廷多于春季公布进士录取名单,谓之春榜。录取者谓之及第、登第、登科。进士及第第一名谓之状元。进士们录取后要举行一系列的庆祝活动。其规模最大的要算曲江会。曲江在长安的东南角,是著名的风景区。唐末康骈描写道:

曲江池,本秦世州,开元中疏凿,遂为胜境,其南有紫云楼、芙蓉苑,其西有杏园、慈恩寺,花卉环周,烟水明媚,都人游玩,盛于中和上巳之节,彩屋翠帱,匝于堤岸,鲜车健马,比肩接毂。上巳即赐宴臣僚,京兆府大陈宴席,长安、万年两县以雄盛较,锦绣珍玩无所不施。百辟会于山亭,恩施太常及教坊声乐。池中备彩舟数只,唯宰相、三使、北省官与翰林学士登焉。每岁倾动皇州,以为盛观。[72]

五代人王定保还具体介绍了举行新科进士曲江会的盛况:

曲江大会,则先牒教坊请奏,上御紫云楼,垂帘观焉。时或拟作乐,则为之移日。……旨下后,人置被袋,例以围障,酒器、钱帛实其中,逢花则饮,故张籍诗云:“无人不借花间宿,到处常携酒器行。”其被袋,状元、录事同检点,缺一则罚令。曲江之宴,行市罗列,长安住室半空,公卿率以其月选东床。车马填塞,莫可殚述。[73]

王定保还讲过一个故事:“何扶大和九年及第,明年捷三篇,因以一绝寄旧同年曰:‘金榜题名墨尚新,今年依旧去年春。花间每被红妆问,何事重来只一人。’”[74]看来新科进士确实是被当做东床快婿的重要人选。曲江会之后,还要举行探花宴,探花宴在杏园举行,如前所说,杏园就在曲江的西边。唐人李绰《秦中岁时记》介绍道:“进士杏园初宴,谓之探花宴。差少俊二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若他人先折花,二使皆被罚。”探花宴后,还有一项重要活动是到慈恩寺雁塔题名。如前所说,慈恩寺就在曲江之西,与杏园相距不远。据唐人段成式介绍:“慈恩寺,寺本净觉故伽蓝,因而营建焉,凡十余院,总一千八百九十七间,敕度三百僧。”[75]可见是一个规模非常大的寺庙。王定保记载了雁塔题名的具体情况:“神龙已来,杏园宴后,皆于慈恩寺塔下题名。同年中推一善书者记之,他时有将相,则朱书之。及第后知闻,或遇未及第时题名处,则为添前字。”[76]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知在唐代考取进士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孟郊的这首诗。首句用反衬的方法写因为考取了进士,过去的痛苦悲哀窝囊气一扫而空,可见是多么欢乐。次句采用对比的方法写金榜题名后,思绪万千,自由奔放。其中“龌龊”这两个入声叠韵字,读起来别别扭扭,用来形容昔日的难堪是非常适合的;而“旷荡”这两个去声叠韵字,读起来非常响亮,用来形容今朝的快乐也是非常恰当的。金圣叹说:诗非异物,“只是人人心头舌尖万不获已而必欲说出之一句话。”[77]三、四两句冲口而出,用马蹄声的轻快的节奏来表现人的愉快心情,可谓恰倒好处,并且形成了“春风得意”与“走马看花”这样两个运用得十分广泛的成语。这在中国诗歌史上是十分罕见的。第四句用夸张的方法形容探花使的马蹄轻快到了何等地步,马蹄声的轻快与心情的轻快相一致,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然欢乐的情绪,也会出现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诗歌中当然也会得到普遍的反映。比如人们喜欢用“沉郁顿挫”来形容杜甫的诗歌风格,其实在安史之乱中,杜甫艰苦倍尝,当然希望过上安定的生活。乾元元年(758)年底,杜甫一家来到未遭战乱,相对平静的成都,次年春天由于亲友的帮助,在成都浣花溪畔建了属于自己的草堂,过了两年半左右的安定生活,也以日常生活为题材,写了不少表现欢乐情绪的诗篇,如《江村》:

清江一曲抱春流,长夏江村事事幽。

自去自来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

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但有故人供禄米,微躯此外更何求。

首联点题,写了江村优美的自然环境。其中“事事幽”三字自然而然地引出了下文,显示了作者老到的写作水平。仇兆鳌分析道:“江村幽事,起中四句。梁燕属村,水鸥属江,棋局属村,钓钩属江,所谓‘事事幽’也。”颔联写物,鸟儿都相亲相近,自由而快乐。颈联写人,母子都各得其乐,在做着轻松愉快的事情。正如仇兆鳌所说:“燕鸥二句,见物我忘机。妻子二句,见老少各得。盖多年匍匐,至此始得少休也。”[78]中间两联在构思方面十分巧妙,“事事幽”,可写的东西很多,杜甫紧扣江村特点,只选了几件能够反映快乐情绪的日常生活小事。而杜甫本人的优游愉悦之情,恰在老妻与稚子的嬉戏之间,以及梁上燕与水中鸥的相亲相近之间表现了出来。尾联表现了诗人对安定生活的满足与对故人关心的谢意。黄生曰:“杜律不难于老成,而难于轻松。此诗见潇洒流逸之致。”[79]

人们在口渴时,喝一口山泉;热得受不了时,吹来一阵凉风;旅途寂寞时,听到一声鸟鸣,都会觉得惬意。敏感的诗人还善于将日常生活中获得的喜悦之情写在自己的诗中,如杜甫的《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从诗中提到的地名看,此诗与上一首诗当做于同一时期。诗题中有“喜”字,而诗中无“喜”字,那么作者的喜悦之情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呢?首先诗人用一个“好”字修饰“雨”,对雨表现了赞美之情,而且“好”字也统摄全篇,可以说八句诗都在说明一个“好”字,当然也在说明一个“喜”字。首联采用拟人的手法,写“好雨”懂得春天是植物生长的季节,最需要雨水的滋润,于是也就及时出现了。《水浒》里的宋江有个外号叫及时雨,大概是当人们走投无路需要帮助时,他就出现了,并且帮助你解决了问题。“好雨”也就是及时雨。及时雨当然会令人高兴。颔联写“好雨”不但及时,而且适当,一是来自晚上,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二是和风细雨,而不是暴风骤雨,细雨只会滋润植物,而不会摧残植物。如果颔联写所闻的话,颈联则写所见。第五句写乌云密布,第六句用船上的灯火来显示乌云密布。作者的目的是通过写乌云密布来说明下雨的时间之长,雨量之充沛。而这正是植物生长所需要的,也是“雨”之所以好的另一个原因。尾联写作者想象植物经过春夜细雨长时间滋润的结果。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剪裁独具匠心,他在各种各样的植物中选择了美丽的花,他在各种各样的花中又选择了惹人喜爱的红花,而且写出了雨后红花的特点与花团锦簇的盛况。

清人浦起龙称此诗“通身下字,个个咀含而出,‘喜’意都从罅缝里迸透”[80]。下面我们就稍作分析:诗人盼望春天下雨,春天果然及时下雨了,一喜;不但下雨,而且是夜晚伴随着春风,下的是绵绵细雨,二喜;诗人盼望绵绵细雨下的时间长一点,果然乌云密布,下个不停,三喜;天亮以后可以欣赏到雨后繁花似锦的美景,四喜。诗人入夜未睡,仔细辨别和风细雨的声音,观察乌云密布的态势,期待着天亮后能够欣赏带有雨水的繁花,则其喜悦之情也就不难体会了。

二 痛苦

欢乐与痛苦相比较,诗歌写痛苦更多,也更感人一些。王国维认为人的生活的本质就是欲,指出:“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百。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籍,终不可得也。即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之对象,倦厌之情,即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厌倦之间者。”[81]王国维所得出的悲观结论当然是不正确的,首先人的思想感情是丰富多彩,而不只是苦痛与厌倦;其次,就总体而言,欲望导致奋斗,导致欲望实现以后的快乐。如果苦痛与厌倦占主导地位,人类生不如死,恐怕这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但是,他的分析对我们认识诗歌多抒写痛苦之情,有一定参考价值。欲望得不到满足导致痛苦,但是痛苦的程度与形成的原因不尽相同,我们不妨加一些小标题来略作区分。

1.悲伤

例如爱情生活得不到满足会感到痛苦,那些原来有着美满的爱情生活,后来又被迫失去了,可以说更加痛苦。陆游与唐婉之间的悲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宋人周密讲过这么一个故事:“陆务观初娶唐氏,闳之女也,于其母夫人为姑侄,伉俪相得,而弗获于其姑。既出而未忍绝之,则别为馆,时时往焉。姑知而掩之,虽先之期挈去,然事不得隐,竟绝之,亦人伦之变也。唐后改适同郡宗子士程。尝以春日出游,相遇于禹迹寺南之沈氏园,唐以语赵,遣致酒肴。翁怅然久之,为赋《钗头凤》一词,题园壁间。实绍兴乙亥岁也。”[82]词曰: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宋人陈鹄也记录了陆游与唐婉的爱情悲剧,于沈园见面事稍详,今亦录之如下:“余弱冠客会稽,游许氏园,见壁间有题陆放翁所题词云:‘红酥手……’笔势飘逸,书于沈氏园。辛未三月题。放翁先室内琴瑟甚和,然不当母夫人意,因出之,夫妇之情实不忍离。后适南班士石。其家有园观之盛。务观一日至园中,去妇闻之,遣遗黄封酒、果馔,通殷勤。公感其情,为赋此词。其妇见而和之,有‘世情薄,人情恶’之句,惜不得其全阕。未几怏怏而卒。闻者为之怆然。此园后更许氏。”[83]据《宋史》卷一百一十四《礼志》与卷一百六十二《职官志》,可知“南班”为官府名称,由宗子担任,负责礼仪与保卫皇宫的事务。“士石”或为“士程”之误,则两者所说大同小异。今亦将唐婉词录之如下: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84]

陆游年过花甲,曾写过两首题为《余年二十时,尝作〈菊枕〉诗,颇传于人。今秋偶复采菊缝枕囊,凄然有感》的诗:“采得黄花作枕囊,曲屏深幌幽香;唤回四十三年梦,灯暗无人说断肠。”又:“少日曾题菊枕诗,蠹编残稿锁珠丝。人间万事消磨尽,只有清香似旧时。”[85]看来陆游与唐婉是在20岁或20岁以前结婚的,他俩的风流逸事还广为流传过。陆游与后妻的长子出生于绍兴十八年(1148),是年陆游24岁,陆游从离婚到再婚生子还需要一段时间,则陆游与唐婉之间的美满姻缘是非常短暂的。如前所说,陆游与唐婉于沈园重逢是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是年陆游31岁,应当说都还非常年轻。

陆游词上阕首句写人美,好在通过写手美来写人美。因为当时唐婉的一双手正在为招待陆游而忙着,更重要的是陆游对这双手太熟悉了,它曾经采过花,写过诗,抚过琴。眼前正在为自己忙着的人,曾经是自己的新娘而现在却成了别人的妻子,身份已经起了本质的变化。次句写酒美,古代酒的容器是用藤条编制而成,再衬以油纸,所以说是黄滕酒。周密讲是黄封酒更好。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学说,土在中央,为黄色,故在古代黄色为皇帝专用。为宫廷特制的酒用黄罗帕密封,故称黄封酒,因为赵士程是皇族后裔,所以能享用。三句写春色美。宋人陈鹄指出:“南渡初,南班宗子寓居会稽,为近属,士子最盛,园亭甲于浙东。一时坐客皆骚人墨客。”[86]则宗子们住宅之围墙也可褒称之为宫墙。

人美、酒美、春色美没有给他带来欢乐,而是带来了痛苦,其直接原因来自他的母亲,于是他忍无可忍地说了“东风恶”三字。“东风”显然指他母亲,在《红楼梦》第八十二回,林黛玉说:“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也是将东风、西风用做比喻。古代知识分子重视孝道,儿子说母亲“恶”是十分罕见的,在母子之情与夫妻之爱发生剧烈矛盾时,陆游在理智上屈服于母亲,而在感情上则倾向于妻子。因为他的母亲实际上是封建礼教的代表,所以一个“恶”字既表现了他对母亲的愤恨,也表现了他对封建礼教的控诉。在这一点上,他对母亲可以说记恨了一辈子。明方以智说:,“则今之苦吻子也,如鸠,黑色,以四月鸣,曰苦苦,又名姑恶,俗以妇被姑苦死”[87]。陆游以姑恶鸟为题材写了不少诗,如《剑南诗钞》卷十四有《夏夜舟中闻水鸟声甚哀,若曰姑恶,感而有作》一首,陆游时年59岁;卷三十九有《夜闻姑恶》一首,陆游时年75岁;卷四十六有《禹寺》一首,陆游时年77岁;卷六十六有《夜闻姑恶》一首,陆游时年82岁。可见怨恨之情,终生难消。今以上述第一诗为例:

女生藏深闺,未省窥墙藩。上车移所天,父母为它门。妾身虽甚愚,亦知君姑尊。下床头鸡鸣,梳髻着襦裙。堂上奉洒扫,厨中具盘餐。青青折葵苋,恨不美熊蹯。姑色稍不怡,衣袂湿泪痕。所冀妾生男,庶几姑弄孙。此旨成蹉跎,薄命来谗言。放弃不敢怨,所悲姑无恩。古路旁陂泽,微雨鬼火昏。君听姑恶声,无乃谴妇魂。

此诗并非专指陆母与陆妻,应当说具有更广泛的意义,但是从中可以看出,除陆游与唐婉伉俪情深,名声在外,引起陆母不悦外,可能更重要的是唐婉未给陆家生一个儿子。我们接着分析《钗头凤》原作,陆游词第五句,写夫妻生活很快乐,可惜很短暂,遗憾之情溢于言表。六、七两句写陆游与唐婉离婚后的愁怀,其愁怀并不因为再婚生子而有所减轻,可见陆游与唐婉是多么情投意合。上阕末句好在强调了“错”字,却没有写错在哪儿。是陆母错?陆游错?唐婉错?封建礼教错?……抑或兼而有之?启发读者自己去思考,读者因而能够得到更多的收获。

下阕首三句写物是人非,“瘦”字写陆游对唐婉的关注,写唐婉内心的长期痛苦,因为瘦可不是一天造成的。第三句写唐婉此时此地的痛苦,而且痛苦得很厉害,以致伤心的泪水都将手帕湿透了。“空”字写陆游、唐婉二人对导致目前的现状既迫不得已,又无可奈何。首三句表现了陆游对唐婉的关心、留意与爱怜。四、五两句写伤心人眼里的春天景色是那么的衰败与冷落,这当然也是读者心情的反映。“桃花落”的意象,还包含着彼此的青春正在消逝的意思。六、七两句写海枯石烂不变心之类的爱情誓言还牢记心头,但是已无法实现,甚至都无法倾吐。下阕末句好在也用了三个叠字,莫哭?莫诉?莫思?莫念?莫怨?莫恨?……凡此种种都是耐人寻味的。敦煌曲子词《山花子》:“去年春日常相对,今年春日千山外。落花流水东西路,难相会。西江水竭南山碎,忆得终日心无退。当时只合常携手,悔!悔!悔!”最后一句用了三个叠字,此词上下两阕的最后一句都用了三个叠字,它们都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悔恨交加的情绪。当然陆游这两组叠词可能受到司空图《耐辱居士歌》的影响,该诗有云:“休、休、休,莫、莫、莫,伎两虽多性灵恶。耐是长教闲处著,休、休、休,莫、莫、莫。”

沈园这个令陆游伤心的地方,一再勾起他痛苦的回忆。宋人周密对陆游咏沈园的诗作过爬梳,今录之如下:“翁居鉴湖之三山,晚岁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尝赋二绝云:‘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又云:‘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盖庆元己未岁(按:1199,75岁)也。未久唐氏死,至绍熙壬子岁(按:1192,68岁)复有诗序云:‘禹迹寺南有沈氏小园,四十年前尝题小词一阕壁间,偶复一到,而园已三易主,读之怅然。’诗云:‘枫叶初丹槲叶黄,河阳愁鬓怯新霜。林亭感旧空回首,泉路凭谁说断肠?坏壁醉题尘漠漠,断云幽梦事茫茫。年来妄念消除尽,回向蒲龛一柱香。’又至开禧乙丑岁(按:1205,81岁)暮,夜梦游沈氏园,又两绝云:‘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玉骨久成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沈园后属许氏,又为汪之道宅云。”[88]此外,《剑南诗稿》卷七十五有《春游》诗四首,第一首诗末有诗人自注云:“予年十四始到禹祠龙瑞,今年七十一年矣。”则这组诗是陆游85岁写的,其第四诗云:“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可见,陆游对唐婉的感情可谓至死不渝,他们的爱情悲剧,对封建礼教无疑是有力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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